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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同销售的热点问答
来源 |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咨询热线 | 作者:Yumi | 发布时间: 2023-07-28 | 81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、将自产的货物作为市场推广样品送给客户,视同销售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,对于样品的视同销售成本费用应如何确认?

自产的货物作为市场推广样品送给客户,先按公允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,并结转样品成本,同时按公允价格根据样品用途确认对应费用支出(如广告费、业务招待费等),按规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
 

2、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,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,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,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,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,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。

  (一)将资产用于生产、制造、加工另一产品;

  (二)改变资产形状、结构或性能;

  (三)改变资产用途(如,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);

  (四)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;

  (五)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;

  (六)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。

二、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,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,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

  (一)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;

  (二)用于交际应酬;

  (三)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;

  (四)用于股息分配;

  (五)用于对外捐赠;

  (六)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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