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,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,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,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;
单位、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,对其将房地产转移、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,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)
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
2023-06-29
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
2023-07-28
什么企业容易被查?常见企业涉税风险
2023-06-28
什么是金税四期?
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?
视同销售的热点问答
汇算清缴 |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
汇算清缴 | 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
税票 | 如何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