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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》填报项注释
来源 | | 作者:Yumi | 发布时间: 2023-06-29 | 17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)第33列“应纳税所得额”: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。

居民个人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,填写累计收入额减除累计减除费用、累计专项扣除、累计专项附加扣除、累计其他扣除、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,填写收入额减去减除费用、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填写本月(次)收入额减除可以扣除的税费、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,填写本月(次)收入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,填写本月(次)收入额减除允许扣除的税费、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,填写本月(次)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、允许扣除的税费、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后的余额。

其中,适用“减按计税比例”的所得项目,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上述方法计算后乘以减按计税比例的金额填报。

2)第34~35列“税率/预扣率”和“速算扣除数”:填写各所得项目按规定适用的税率(或预扣率)和速算扣除数。没有速算扣除数的,则不填。

3)第36列“应纳税额”: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。

具体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(预扣率)-速算扣除数。

4)第37列“减免税额”:填写符合税法规定可减免的税额。居民个人工资、薪金所得,填写本年度累计减免税额;居民个人取得工资、薪金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各项所得,填写本月(次)减免税额。

5)第38列“已扣缴税额”:填写本年或本月(次)纳税人同一所得项目,已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扣缴的税款金额。

6)第39列“应补(退)税额”: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。

具体计算公式为:应补(退)税额=应纳税额-减免税额-已扣缴税额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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